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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JX081
江西夜宿庐山、婺源篁岭、望仙谷、南昌凤凰沟、景德镇瑶里古镇高铁五天【纯品·庐山之夜】HN-JX081
观光
¥2999
起
出发日期
以下价格均为起价
05-9周五
¥2999
05-16周五
¥2999
05-23周五
¥2999
05-30周五
¥2999
更
多
日
期
体验点评
5.0 分
住宿餐食:
5.0 分
行程安排:
5.0 分
领队服务:
5.0 分
旅行交通:
5.0 分
导游讲解:
5.0 分
产品特色
【美景盎然】
探寻庐山真面目,感受李白笔下仙境,诗意点燃美景。
【醉美符号】
白墙黛瓦与红辣椒黄玉米晒出中国醉美中国符号--婺源篁岭。
【峡谷本色】
闲步至村落的高处,随着山间的晚风,春天最美妙的打开方式-望仙谷。
行程说明
费用说明
预订须知
特别约定
补充协议
收起图文详情
费用说明
团费包含
1.交通:广州/东莞/深圳/新塘-南昌往返二等座高铁票,行程所列车费(根据人数选派相应的旅游车)。
江门五邑
至高铁站往返车费。
重要提示:高铁票/动车票均为随机订票,座位由电脑随机产生,旅行社无法满足旅游者可能提出的包括座位的连贯性、同团旅游者在同个车厢内、车票同名等特殊要求,但旅行社会保证所有旅游者能根据行程安排搭乘相关高铁/动车。
2.住宿:标准双人间(大床房或双床房随机分配,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报名时向业务员说明)。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组团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
3.用餐:全程含 5 正餐 4 早餐,正餐餐标 30 元/正/餐,房费含早餐。此为团队用餐,若旅游者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您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团餐不含酒水。
4.景点:行程表所列景点第一道大门票(如没特别注明,不含园中园门票)。
65周岁以上门票优惠80元/人,70周岁以上门票优惠150元/人。
5.导游服务费:当地优秀导游1名,20人以上含全陪导游1名。
6.6周岁-14岁(不含14周岁)儿童收费说明:含早餐及半价正餐、占车位、导游服务费、儿童门票、含高铁票半票。不占床。
7.6岁以下(不含6周岁)幼儿收费说明:含早餐及半价正餐、占车位、导游服务费。不占床。不含景点门票,不含高铁票。幼儿超高需家长现场补回门票差价。
团费不含
前款“价格包含”未提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行程表以外的活动项目。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4.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费用。
5.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景区内的缆车费、观光电瓶车费。
7.
交通保险、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根据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要求,旅行社强烈建议旅游者务必在团队出发前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预订须知
因接待能力有限,恕不接受孕妇及80周岁以上长者报名参团(特殊情况另议)。
如果参团者属于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属于被限制消费人员,请谨慎报名,因此类人员绝大部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如果不慎报名,报名者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具体请参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
1.我社自组团,最低成团人数:12人,如不能成团,旅游者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A、延期出团;B、改签其他线路出团;C、解除合同;
2.
12人成团自组,20人派全陪导游一名。
3.出发需带齐证件:身份证、儿童户口簿;
4.18周岁以下无监护人随行参团者需向我社出示《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本人前来我社签订合同方可报名;
5.合同上出发时间仅供参考,准确出发时间以导游提前一天通知为准;
6.
补充说明:中国公民游客必须有内地居民身份证才能办理入住,其他证件一律无效,儿童必须带户口簿或身份证,没有户口簿或身份证的一律不办理入住(出生证明也不行),证件请随身携带。
特别约定
【安全及责任的特别约定】
1.如遇不可控制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塌方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塞车、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整完成景点游览或导致产生额外费用的,旅行社依据《旅游法》负责和旅游者协商解决,同时保留对行程进行变更的权利。
2.旅游者参加各项高风险性游乐项目例如潜水、游泳、漂流、滑水、水上飞机、香蕉船、滑雪、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攀岩等,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活动的安全须知并在确保自身健康状况或技能能适应此类活动的前提下才能参加。旅游者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旅游意外保险。非旅行社责任造成旅游者意外伤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大方旅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社团队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以及大方旅游委派的全陪导游姓名和电话、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在出团前由导游告知。
4.旅游者承诺严格遵照上述约定的行程进行旅游活动不中途离团。擅自离团不完整参加约定的旅游活动的视为违约,旅游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旅游者个人不良行为导致行程终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5.旅游期间有问题请及时提出,旅行社会尽力当场解决,避免旅游者将旅游的遗憾带回原居地无法弥补。请旅游者如实填写(反映)由旅行社提供的意见征询表或服务评分要求。旅游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问题涉及旅行社责任争议的,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
6.根据交警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大型旅游客车在凌晨2时至5时禁止运行。为配合执行此规定,遇上述限行时段,团队去程旅行社会安排旅游者乘坐小型交通工具出发,返程时需要旅游者在抵达的机场、口岸或旅旅游巴上休息等候。
7.其它注意事项请查看合同附件3《国内旅游参团须知》、附件4《游客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相关条款。
【旅行社业务损失费的特别约定】
1.出团日前7天(含当天,下同)以上退团的,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为该团队实际产生的高铁票+酒店费用;
2.出团日前6至4天退团的,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为旅游总团费的70%;
3.出团日前3至1天退团的,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为旅游总团费的75%;
4.出团日当天退团的,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为旅游总团费的85%。
【行程线路有效期】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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